黑料正能量

黑料正能量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09 09:27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持续推进“奋勇争先”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根据《黑料正能量 关于印发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市监规〔2026〕4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启动2026年度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开展的项目包括: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福州市培育新质生产力项目、福州市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项目、福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福州市知识产权典型经验推广项目、福州市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等6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规程详见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福州市培育新质生产力项目

1.工作能力基础。(1)申报单位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累计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占销售收入比重3%以上,或者累计在3000万元以上;2. 申报建设项目相关技术研发水平处于产业领域领先地位,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5件。

2.项目实施

福州市培育新质生产力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资金

分档一(最高支持 50 万元)。

分档二(最高支持 100 万元)。

年度立项数量

约10 项(每档立项数可根据企业申报和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

约5项(每档立项数可根据企业申报和资金预算情况统筹安排)。

培育周期

2 年,每家企业每周期限报 1 次。

2 年,每家企业每周期限报 1 次。

重点工作

1.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新开展专利导航1项或FTO专利自由实施分析2项,相关成果须在主流媒体上或CN刊物上发表。

1.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新开展专利导航1项或FTO专利自由实施分析2项,相关成果需在主流媒体上或CN刊物上发表。

2.期满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包括以下4项内容;

2.期满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包括以下4项内容;

(1)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20件且未列入非正常申请;

(1)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40件且未列入非正常申请;

(2)新增PCT申请≥5件;

(2)新增PCT申请≥10件;

(3)通过PCT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新申请美国、日本、欧洲发明专利≥2件;

(3)通过PCT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新申请美国、日本、欧洲发明专利≥5件;

(4)有效发明专利≥20件。

(4)有效发明专利≥40件。

其他工作

1.专利运营。包含以下5项内容: 

每年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件; 

每年专利转让许可≥1件; 

每年专利开放许可≥1件; 

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项; 

每年专利保险≥1单。

1.专利运营。包含以下5项内容: 

每年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件; 

每年专利转让许可≥1件; 

每年专利开放许可≥1件; 

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项; 

每年专利保险≥1单。

2.累计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或密集型产品认定累计≥2件。

2.累计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或密集型产品认定累计≥6件。

中期评估

1.重点工作全部完成的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完成过半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2.其他工作中专利运营,完成第1年工作的,给予4万元资金支持。

1.重点工作全部完成的给予80万元资金支持,完成过半的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2.其他工作中专利运营,完成第1年工作的,给予4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验收

1. 重点工作完成过半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全部完成的,补足至40万元资金支持。

2. 其他工作中,专利运营完成第2年工作的,给予4万元资金支持;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或密集型产品认定累计≥2件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

3. 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1. 重点工作完成过半的,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全部完成的,补足至80万元资金支持。

2. 其他工作中,专利运营完成第2年工作的,给予4万元资金支持;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或密集型产品认定累计≥6件的,给予6万元资金支持;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或密集型产品认定累计≥12件的,补足至12万元资金支持。

3. 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福州市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1.服务能力基础。(1)拥有专职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利代理师不少于3人;(2)近2年累计服务福州企业不少于50家,或有1项以上专利导航或FTO自由实施分析报告被企业采用。

2.项目实施

福州市培育高端服务机构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资金

最高支持30 万元。

年度立项数量

不超过4 项。

培育周期

2 年,每家服务机构每周期限报 1 次。

基础工作

1. 每年新增企业知识产权托管≥40 家;

2. 每年新开展专利导航或FTO专利自由实施分析≥1 项,相关成果须在主流媒体上或CN刊物上发表。

3. 每年服务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40件;

4. 每年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企业数≥5 家;

5. 每年服务开展专利保险≥5单;

6. 每年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或对接活动≥3 次(其中专利转化、高价值专利挖掘、知识产权贯标等培训≥2次、知识产权对接活动≥1 场,每场参与企业人次≥50人)。

转让许可工作

累计服务开展专利转让许可备案≥30件(其中专利开放许可3件,在榕高校院所专利≥4 件)。服务机构需在合同中体现或取得转让许可一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中期评估

1.第1年基础工作完成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2.转让许可备案数和开放许可达成数每15件(其中在榕高校院所专利≥2件)按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本项工作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项目验收

1. 第2年基础工作完成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2. 转让许可备案数和开放许可达成数中期评估已完成全部任务的,不再给予资金支持。未完成全部任务的,每15件(其中在榕高校院所专利≥2件)按5万元给予资金支持。本项工作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福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对法律文书生效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案件进行支持。

(五)福州市知识产权典型经验推广项目

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的典型经验进行支持。

(六)福州市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

重点研究方向:

1.知识产权创造相关问题研究。如:“358X”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知识产权预审赋能重点产业发展研究等。

2.知识产权运用相关问题研究。如: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运用、知识产权金融结合运用等。

3.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研究。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同保障机制、特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机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基层效能提升研究等。

4.知识产权服务相关问题研究。如:知识产权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研究、两岸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机制研究等。

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经费总数的50%,每项最高支持10万元。项目立项后,通过中期评估先给予支持经费的70%,通过结题验收后再给予剩余的30%。相关成果须在主流媒体上或CN刊物上发表。

三、收件时间

项目收件截止时间、收件地点、电子邮箱等工作要求详见2026年度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收件时间一览表(附件2)。

 

附件:1.黑料正能量 关于印发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6年度福州市知识产权项目收件时间一览表

 

黑料正能量

2026年10月9日  

、 来源: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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