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党组《关于开展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榕市场监管党组〔2016〕2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陈巧思同志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台江大队挂职任科员;
刘丽凤同志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仓山大队挂职任科员;
陈劲羽同志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晋安大队挂职任科员;
周劭莹同志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晋安大队挂职任科员;
彭玮巍同志到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黑料正能量
窗口挂职任黑料正能量
行政审批处科员。
上述同志挂职锻炼两年,挂职时间从2016年6月起算(挂职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